招贤纳士

浙江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聘启事

 2022/4/1    中国生物材料学会

一、学院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是在原丝纤维材料和纺织材料等学科方向的基础上建设发展而成,1994年12月成立纤维工程分院,1999年12月更名为材料与纺织学院,2019年6月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点。自2012年起,材料科学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2020年进入前5‰。

       学院面向国家和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需求,突出学科特色优势,围绕高性能纤维材料、复合材料、生物基材料、智能医用材料、应急防护材料、先进陶瓷材料、新能源材料、柔性电子材料、环境净化材料、文物保护材料等领域,努力培养成综合素质高、创新创业能力强、具有一定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院士领衔的教学和科研团队,现有专任教师100余人,其中正高19人、博士生导师13人。一批国家和省部级人才。教师大多数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学历职称层次高、学科队伍结构合理。

       学院近年来主持承担了一批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科技部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等纵向科技项目和企业委托项目,研究经费充裕。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8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近五年在Adv.Mater.、Angew.Chem.Int.Ed.等高水平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270余项。

       学科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教育部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国家外专局111引智基地等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及省部级科研平台多个,与行业内龙头企业和地方科技部门合作共建浙江省创新服务平台(中心)8个。

       各研究所介绍链接:https://mse.zstu.edu.cn/kxyj1/yjs.htm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具备胜任所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正高职称者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在40周岁以下,博士在35周岁以下。业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人才类别及要求

学校常年面向海内外诚聘各类型及相当学术水平的人才,根据拟引进人员的教学科研水平,引进人才分为A-G七个层次、“百人计划”高层次人才、特聘研究员岗和特聘副研究员岗。

(一)A-G类人才

1.A类(卓越教授):拥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领导能力,学术研究处于世界前沿,在国内外享有广泛的学术声望和影响力,能引领本学科突破性发展,是国内外本学科公认的学术大师、著名专家学者等,如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

2.B类(杰出教授):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所研究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以及带领团队协同攻关的能力,达到或接近国家级领军人才相应学术水平的学者。

3.C类(精英教授):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影响力,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所在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或学科带头人,达到或接近国家级青年人才相应学术水平的学者。

4.D类(精英教授):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省级人才计划相应学术水平的学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E类(特聘教授):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近三年有重要学术成果,在其研究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人才;或具有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近三年业绩特别突出或属于学校急需紧缺专业。

6.F类(特聘副教授):具有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近三年内有重要学术成果,在其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才;或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业绩特别突出的博士、博士后。

7.G类(优秀博士):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科研业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质。

(二)“百人计划”高层次人才

1.“百人计划”领军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非华裔外籍人士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国家级领军人才潜质的海内外学者。

2.“百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国家级青年人才潜质的海内外学者。

(三)特聘研究员和特聘副研究员岗(年薪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科研业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质;

2.引进范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为博士点学科和一流学科A类学科。

(四)博士后(含普通博士后和师资博士后)

1.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能够在我校流动站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培养期满,通过考核并获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博士后证书》者,可申请作为浙江理工大学教师引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全职博士后人员招聘人数不限。

四、配套待遇

各类人才除享受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提供特殊待遇,详情可参考表1。

表1  浙江理工大学人才引进待遇标准

          单位:元人民币(税前)

人才类别

安家费

科研启动经费

薪酬

其他

A-D类

面议

E类

≥80万

人文社科:10万

理工科:30万

首聘期(五年)内享受不低于专技四级岗待遇

1.可申请人才租赁房、人才过渡房,或享受租房补贴3000元/月,共12个月,F类中无高级职称者可享受租房补贴36个月(2000元/月);

2.鼓励E类以上人才及“百人计划”入选者组建研究团队,学校给予办公空间、队伍建设、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的支持;

3.不具有正高职称的E类人才和“百人计划”领军人才,首聘期内被聘为“特聘教授”,并增列为硕导,“百人计划”领军人才同时增列为博导;

4.不具有副高职称的F类人才和“百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首聘期内被聘为“特聘副教授”,并增列为硕导;

5.“百人计划”入选者三年内可直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F类

≥60万

人文社科:5万

理工科:15万

首聘期(五年)内享受不低于专技七级岗待遇

“百人计划”领军人才

≥150万

人文社科:30万

理工科:100万

首聘期(五年)内年薪50-60万

“百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100万

人文社科:20万

理工科:60万

首聘期(三年)内年薪30-40万

G类

50-75万

人文社科:3万

理工科:8万

按所聘岗位兑现待遇

1.可申请人才租赁房或租房补贴2000元/月(共36个月);

2.首聘期考核优秀的,聘为“特聘副教授”,增列为硕导,期限为五年

特聘研究员

考核合格后享受安家费60万

人文社科:5万

理工科:15万

年薪40万

享受租房补贴三年(2000/月),按合同制管理

特聘副研究员

考核合格后享受安家费60万

人文社科:3万

理工科:8万

年薪30万

享受租房补贴三年(2000/月),按合同制管理

博士后(含普通博士后和师资博士后)

/

人文:2万

理工:5万

A.年薪≥25万

B.年薪≥30万

C.年薪≥35万

1.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报相应的职称;

2.未在杭州市享受福利性住房(不含商品房)的人员享受学校租房补贴2000元/月,共24个月;       

3.若获选国家“博新计划”可在原有基础上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补助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专任教师

  1.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3)浙江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https://mse.zstu.edu.cn,人才招聘栏目)。

2.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请登录浙江理工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zstu.edu.cn进行注册应聘。招聘全年实施,招满为止,由各用人部门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3.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一般采用试讲或学术报告形式进行。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4.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素质、教学科研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5.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二)博士后

博士后申请程序请点击:https://mse.zstu.edu.cn/szdw1/bshldz1/bshzp.htm

六、相关事项说明

1.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正式进校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邮编:310018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0571-86845522

Email:mat@zstu.edu.cn